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要求,为确保我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数据规范对接,现就做好我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合同公告工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规范采购行为,推动采购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是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尤其是合同公告工作,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公开。
二、强化业务衔接与数据接口规范。省财政厅已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后台开发了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数据接口,请各设区市财政部门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开发,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与江苏政府采购网的对接,实现市与省、省与中央政府采购网之间合同信息的自动推送。具体对接及业务咨询请及时与省厅联系(电话:025-83633702)。
三、规范做好推送合同公告数据。各设区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数据接口规范说明”(可登陆www.ccgp.gov.cn/jiekou下载)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接口字段说明”(详见附件),做好采购合同推送工作。一是推送合同公告前,必须确保该项目成交公告已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二是合同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必须与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成交公告的项目编号保持一致。三是合同公告必须上传合同的相关附件。四是所有必填字段必须按照接口约束规则填写,否则公告信息无法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加强合同公告工作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省财政厅将加强对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列入政府采购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江苏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数据接口字段说明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