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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类型:
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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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的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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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根据营商环境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也不得将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不得以质保等名义克扣款项。”,为确保采购人在质保期内的服务质量,货物类项目是否可以分期支付,如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待设备使用一年后付清(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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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张*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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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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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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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不得以质保等名义克扣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