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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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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类型:
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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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中小企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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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标,大型企业能否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里说明的预留3 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是不是特指整个招投标主体就是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是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的?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是不是只有中小型企业中标后才必须声明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中标后没有资格发布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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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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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5****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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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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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