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2026年度互花米草治理及管护任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3-GCXM-G2026-0002
二、项目名称:连云区2026年度互花米草治理及管护任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北京绿冠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3223房间
被投诉人:连云港市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被投诉人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
相关供应商:福建兴华农林高新技术研究所
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4号水岸帝景3幢4梯107室
当事人:江苏港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华山路3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福建兴华农林高新技术研究所投标无真实有效业绩支撑,业绩材料合规性严重不达标,存在严重投标不实、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应认定为无效投标业绩。\n2、福建兴华农林高新技术研究所拟采用氟草啶药剂,不符合项目需求。
投诉请求:依法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对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连云区财政局
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