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室镜系统及配套器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005
二、项目名称:脑室镜系统及配套器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西宇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店下镇梦湖路7号
被投诉人: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三环东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世茂广场商业外街6、SOHO3、SOHO4-2-1718
相关供应商:杭州郦健昇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733号2050-4工位
当事人:徐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徐州市解放路19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处理我公司质疑过程中,未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而是跳过此步直接宣布废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中“递补优先”原则,损害了合格供应商的竞争权利。
投诉请求:1.请求财政部门依法认定被投诉人未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而重新采购的行为违法;\n2.责令被投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从合格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n3.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徐州市财政局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