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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扬财购决〔2019〕10号)
发布时间: 2019-10-29
扬州市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扬州邦德家俬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江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郭朗明
被投诉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
法定代表人: 吴开宇
2019年9月6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发布了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高层建筑专业救援消防站办公家具项目(项目编号:YZZCG-2019213(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2019年9月18日,投诉人扬州邦德家俬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德家俬制造”)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交易中心于2019年9月19日收到质疑函,并于2019年9月24日对质疑作出答复。鑫洲国际商贸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19年10月8日投诉至本局,我局于2019年10月12日受理该投诉。在投诉处理期间,2019年10月24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扬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