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0〕第6号
东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0〕第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东台市实验中学数学课程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TCG-2020-XJ010)的投诉,作出的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上海稀倍数字科技中心
所在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新海镇跃进南路495号4幢3252室
被投诉人: 东台市实验中学
所在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2号
二、基本情况 2020年4月3日,采购人就东台市实验中学数学课程基地设备项目(项目编号:DTCG-2020- XJ010)进行询价采购。2020年4月17日,采购人发布成交公告。2020年4月10日,投诉人提出质疑,2020年4月10日,采购人答复质疑。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4月20日投诉至本机关,经补正投诉书副本,本机关于2020年4月22日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已审查终结,于2020年5月28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购决〔2020〕6号)。
三、投诉事项 1、投标人须从事本次询价货物的生产或销售,且具有承担过课程基地建设案例作为资格条件,以特定行业业绩排斥潜在投标人。
2、询价文件采购项“智慧黑板”要求★智慧黑板产品符合GB/T17626.2、GB/T17626.5、GB/T17626.4这三个标准应该带有年份;GB/T17626.2-1998、GB/T17626.5-1999、GB/T17626.4-1998三个标准均为废止状态,本次招标采购人使用废止国家标准进行招标。
3、采购项“网络画板”要求“供货时提供原厂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五年质保函”,这条要求存在歧视性待遇。
4、询价文件采购项“智慧实验室系统”要求“项目实施时,投标供应商需要为学校提供免费五年定制开发承诺函”,招标采购内容不明确。
5、询价文件采购项“数学趣味室专用设备”要求“★本室器材要求提供符合JY0001《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JY0001-2003及其替代标准均可)或GB6675.4(特定元素转移)(GB6675.4-2014及其替代标准均可)或GB2102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21027-2007及期替代标准均可)的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三个标准必须带年份;描述中不应该用或,属于对供应商采用不同审查标准。
6、合理怀疑采购人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
四、处理结果 依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上海稀倍数字科技中心的投诉。
东台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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