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兴财购决〔2021〕3号
投诉人:浙江优辰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道美莱国际1号楼7楼
法定代表人:杨梅
被投诉人:兴化市中医院
地址:泰州市兴化市长安路75号
法定代表人:曹恒源
2021年2月19日泰州市海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公司”)发布窗帘(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HZC2021049)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年2月28日浙江优辰遮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辰公司”)对兴化市中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院”)提出质疑。2021年3月1日中医院对质疑作出答复,优辰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3月3日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处理期间,2021年3月29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兴化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
“江苏政府采购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是江苏省级唯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所有招投标信息,未经书面许可其他任何网站和个人不得转载。否则,“江苏政府采购网”将追究转载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