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0]第6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ZZC2020027-1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智慧城管(数字化城管转型升级)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上海腾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共舞台创业园E区1862室
被投诉人1: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118号
被投诉人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四、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4日,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第二次发布泰州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泰州市智慧城管(数字化城管转型升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8月27日、9月11日发布该项目更正公告,9月29日发布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2020年9月4日投诉人上海腾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纽科技”)向集采中心提出质疑,2020年9月11日城管局对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10月12日投诉至本机关。本机关于2020年10月14日正式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投诉人认为:1.公告要素不完整;2.强制注册、登记,擅自增加政府采购程序;3.非电子招投标强制办理CA证书,恶意增加企业负担;4.变相设置行政许可;5.评审方法非法;6.评审因素未量化;7.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2.投诉请求:依法纠正违法行为,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泰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泰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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