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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4号

发布时间: 2021-01-27

  一、项目编号:SZHYS2020-XC-T-006 

  二、项目名称:相城中学实验室专用器材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苏州美益得智能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盘胥路859号C1-2单元A187室 

  被投诉人1: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活力商务广场C幢5楼505室 

  被投诉人2:相城中学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润元路以北、齐门北大街以东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提出以下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不一致,属于就同一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的情形;2、采购文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材料的规定不合理;3、采购文件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期限的规定不合理;4、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未设置核心产品,违反法律法规;5、关于产品和原材料的检测报告的要求不合理;6、有关实验演示的要求不合理;7、有关预付款的规定不合理。 

  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监管部门投诉。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于2021年1月26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相财采决〔2021〕4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三、四、五、六、七不成立;投诉事项二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城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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