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Z320601200053(ZB007)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厨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通宝凌酒店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星火村一组
法定代表人:凌汉新
被投诉人1: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地址:南通市朝阳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仕建
被投诉人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采购中心)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4楼
法定代表人:沈国庆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南通宝凌酒店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采购中心)组织的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厨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320601200053(ZB007)]“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建议品牌、质疑回复格式”等方面的有关内容,提出了“取消样品、量化评分标准区间、修改不合理条款、重新制定招标文件”等投诉请求。本局已于2020年5月26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材料审查和专家论证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三、投诉事项五成立,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四、投诉事项六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通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
“江苏政府采购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是江苏省级唯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所有招投标信息,未经书面许可其他任何网站和个人不得转载。否则,“江苏政府采购网”将追究转载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