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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18)第1号
发布时间: 2018-07-3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八条规定,现将本局对“南通市心理健康平台互联互通工程项目(Z320601180421(DY031))”的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上海升容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住 所 地: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18号10号楼10室
法定代表人:张秀珍
被投诉人: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 所 地: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南通市心理健康平台互联互通工程项目(Z320601180421(DY031))”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我局于2018年6月27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投诉内容:此项目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律规定,有多家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投诉请求:将单一来源采购结果作废,并依法选择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调阅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副本和投诉答复通知书,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2018年7月25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复审论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于2018年7月30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通财购〔2018〕16号)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三十二条的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南通市财政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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