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集中采购机构2014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苏财购〔2015〕3号)要求,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牵头组织,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你中心201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中心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资料,结合政府采购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对列入考核的五个方面25项内容分别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
2014年,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依法、合规、高效、廉洁”的工作目标以及“扩面增量、应采尽采”的具体要求,在完成日常政府采购采购项目外,认真落实省民政厅的社会公益项目、江苏省拥军卡合作金融机构招标等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23个, 采购结果获得采购人认可和好评。
(二)批量采购成绩斐然,PPP项目招标积极探索
继续推进省级批量集中采购,2014年,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8次,采购金额5515.9万元,节约资金1379.3万元,节约率为25%。2014年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始PPP项目招标工作试点,广泛调研,与业内专家交流,积极探索我省PPP项目招标做法和程序,成功实施了首个咨询类项目,为国内同行开展相关采购提供了借鉴。
(三)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
2014年,省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采购工作,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全面提升采购水平。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努力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杜绝超预算采购,2014年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率95%以上。二是及时、依法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三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和使用的监督。在抽取现场设置专人监督,认真做好抽取通知相关记录。四是建立严格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五是认真处理政府采购质疑,2014年项目质疑率仅为2%。总之,通过加大内部管理力度、规范操作程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采购行为合法合规,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较好地保证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地开展。
(四)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014年,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手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服务质量。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会议接待、物业管理协议供货座谈会,听取进一步改进协议供货招投标的意见,促进省级协议供货工作进一步完善。根据省财政厅进行的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2014年度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对省政府采购中心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不足及整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依法、科学、严谨编制招标文件,加强招标文件审核,避免由于个别招标文件个别述语的表述不够严谨,导致对招标文件理解不一引起质疑。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表述有待进一步严谨、准确,提高公告信息的精准性。
(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方面存在未按分工范围操作问题。
(三)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报送材料存在个别缺漏现象。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统计信息及报送材料全面准确性。
三、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小组集中考核,综合2014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中心2014年度考核得分为94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