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项目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分中心”)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的委托,就其三轮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三轮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FQZBTB -2043
项目名称:三轮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项目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10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35辆三轮电动自卸式翻桶车,采用液压提升结构和液压自卸系统(详细指标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车辆送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资料,新设立公司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第5条、第6条。按季度纳税的企业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31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B202-2开标一室(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北副楼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请从维扬路转入智谷路,抵达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供应商、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94.38.180)”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送至或传真交易分中心(传真号码0514-82880190)。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为避免截止时间前传真件过于集中,延误报名,影响传输进度,请尽早报名)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8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121371212.
交易分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B202-1交易科(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北副楼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请从维扬路转入智谷路,抵达交易中心)
联系人:宋工 钟工
电 话:0514-87887956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
三轮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采购项目 - 副本(1).doc
疫情防范特别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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