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我方接受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丹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应以邮箱形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丹之元采标(2021)商字第02号
2、资金审批计划编号:0003700
3、项目名称:丹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为丹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及资料收集后90日内提交规划报告。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事业单位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05月06日-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阳市开发区吾悦广场写字楼A座22楼2210室)。
3、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联系方式(经办人手机号、电子邮箱)。
4、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将上述报名资料发至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3086135390@qq.com)。经代理审核合格后,按照代理机构回复的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用,代理机构会在报名截止前将采购文件发出。
(五)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没有进行报名的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五、开启
时 间:2021年05月1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二)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7〕141号)。
(四)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各相关网站网址: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七)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凡参与项目现场磋商的人员请事先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
地 址:镇江市丹阳市健康路69号
联 系 人:陈斌
联系方式:13905293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开发区吾悦广场写字楼A座22楼2210室
联 系 人:夏坤
联系方式:1800140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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