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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中小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的委托,就开发区中小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加强中小学校保安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制度化,提高校园保安质量,现对全区10所中小学校采购保安服务。开发区中小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FQZBTB -2111

2、项目名称:开发区中小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总价约891万元(三年)。

4、采购需求:开发区中小学校保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本次招标分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最高限价:花园小学、三元桥小学、扬子津小学、振兴花园学校,合计35人,三年最高限价为472.5万元;

二标段最高限价:实验中学、施桥小学、施桥实验小学、八里小学、朴席学校、土桥小学,合计31人,三年最高限价为418.5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先标段一后标段二。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损害学校情况及重大不满意项,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新设立公司无需提供信证明文(5)、(6)、(7)。按季度纳税的企业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10日至2021年514

2获取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1年5月31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B202-2开标一室(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北副楼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请从维扬路转入智谷路,抵达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94.38.180)”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送至或传真交易分中心(传真号码0514-82880190)。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为避免截止时间前传真件过于集中,延误报名,影响传输进度,请尽早报名)

3、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次开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交易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交易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交易中心联系。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址:维扬路28号

联系人:史智勇

联系方式:13952706919

2.交易分中心信息

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B202-1交易科(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北副楼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请从维扬路转入智谷路,抵达交易中心)

联系人:宋工 钟工

电   话:0514-87887956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2021年5月10日



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
疫情防范特别要求.doc
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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