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5009-1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预算金额:50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总预算50万元,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停放管理(含车辆拖曳、道路清障)等服务。包括:1、交通违法车辆的拖曳;2、交通事故现场清障、事故车辆拖曳、停放及交通违法车辆的停放。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年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9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同时包含车辆施救服务和停车服务。
2.在城市规划设计区域范围内有不少于60亩(40000平方米)的专属停车场地(自建或租赁均可,若租赁则租赁该场地使用权不得少于十年);停车场场地硬化,可以停重型车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00至2021年05月21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参与投标。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4: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35923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洪县公安局
地址:泗洪县金沙江西路13号
联系方式:臧云 1515112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工人路银河国际A10幢-1205室
联系方式:张美英 13951061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英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13951061645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jpg
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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