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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垃圾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有害垃圾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NZX-20210423;

1.2项目名称:有害垃圾处置服务

1.3预算金额:45万元/年;

1.4最高限价:

序号

类别

名称

预估量(吨)

限价

1

处置费

过期药品

20.77

8.1元/公斤

2

废胶片、废相纸、废X光片

0.4

9元/公斤

3

充电电池、纽扣电池

10.34

9元/公斤

4

废杀虫剂瓶

2.06

10.8元/公斤

5

油漆桶

1.01

10.8元/公斤

6

墨盒、硒鼓

7.32

10.8元/公斤

7

打包费



900元/吨

8

运输费



495元/吨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最终处置费用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1.5采购需求:南京市城管局现就有害垃圾处置服务进行采购,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有害垃圾的处置服务(含打包、运输),待处置有害垃圾:过期药品、废充电电池、纽扣电池、废胶片、废相纸、废X光片、废杀虫剂瓶、油漆桶、墨盒硒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由市城管局对有害垃圾处置服务进行评价,评价满意则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不包含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弃物类别及经营规模中核准经营类别需包含:HW03、HW04、HW12、HW16,及HW49其他废物。(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服务供应商需具备危废贮存标准的有害垃圾贮存场地(仓库),并提供有害垃圾集中贮存服务。(提供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www.nj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6月8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9时30分。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218.94.38.180/)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218.94.38.180/)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九、其他补充事宜

9.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218.94.38.180/)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9.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9.3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9.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9.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0.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湛江路65号

联系人:孙秋阳

电话:025-88867165

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联系方式:025-84207240-6003

10.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4207240-6003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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