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媒体营销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媒体营销合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KYZCGDLD-20200702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媒体营销合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R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49.8万
最高限价:49.8万
采购需求:为了更好地做好扬州文旅宣传营销工作,提升扬州旅游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拟利用扬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平台及资源优势,全方面宣传推介扬州文化旅游。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在预算资金落实且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2次,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批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谈判声明(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
“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http://218.94.38.180/)”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476995204@qq.com,联系电话:0514-8796111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 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维扬路107号)长二楼九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27日 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维扬路107号)长二楼十四楼1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采购谈判保证金
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次谈判仅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参加。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招标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扬州市秋雨东路29号
项目联系人:李星
联系方式:0514-80989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7号
项目联系人:秦旌铭
联系方式:0514-87961115
十一、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附件: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媒体营销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
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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