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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文化馆消防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文化馆(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镇江市文化馆消防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谈判。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ZJZCFS-(2020)竞字第0011号
(2)财政计划编号:镇财采【2019】10—代0057
(3)项目名称:镇江市文化馆消防改造项目
(4)采购范围:镇江市文化馆由于建筑时间较长(二十多年),消防给水管道多处腐蚀.消防管道严重漏水。其中埋地管道无法维修。本次采购为镇江市文化馆消防改造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采购预算:250000元,谈判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6)本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谈判。
(8)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谈判。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 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招标时该建造师必须具有法人授权,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③ 合格的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谈判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2743422@qq.com):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时  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0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5952888491 
注:(1)本项目免收谈判文件费用;
(2)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资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274342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谈判文件。没有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4.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中标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镇江市文化馆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山门口街37号
     联 系 人: 顾馆长                电话:13382975847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谈判保证金
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4月13日下午14:00,
(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3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谈判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8.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本公告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在谈判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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