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清理小区“僵尸车”及占道停放、拖拽违法停放车辆、其他情形必须时道路清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清理小区“僵尸车”及占道停放、拖拽违法停放车辆、其他情形必须时道路清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清理小区“僵尸车”及占道停放、拖拽违法停放车辆、其他情形必须时道路清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 62号)三楼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5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清理小区“僵尸车”及占道停放、拖拽违法停放车辆、其他情形必须时道路清障服务项目(编号:TXS20210517348)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需求:
共分2个标段,以羌溪河为界。一标段:羌溪河东侧(东阳路含以西,羌溪路以东,阳江路含以南,同德路含以北);二标段:羌溪河西侧(羌溪路含以西,阳江路含以南,同德路含以北,金沙路含以东)
4.预算折扣率:9.5折(结算总金额=实际用车车型收费标准*次数*折扣率,年底统一汇总确认,进行实际结算)
5.最高折扣率限价:9.5折(超过最高折扣率限价,报价无效)
车型收费标准:
拖车:三轮摩托车:80元/车.次、三轮电瓶车:80元/车.次、二轮摩托车:50元/次车.次、电瓶车:50元/车.次、货车≤2吨:200元/车.次、轿车:200元/次车.次、面包车7座以下:200元/次车.次;
吊车:货车≤2吨:600元/台班、轿车:600元/台班、面包车7座以下:600元/台班;
平板:≥15吨:500元/车.次、40英尺集装箱车:500元/车.次。
结算总金额=实际用车车型收费标准*次数*折扣率,经采购人确认后,年底统一结账(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每次用车车型、次数、时间清单,经采购人核实无误签字后提供发票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若一年内合作良好且双方无异议,下一年度进行续签,连续承包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从一标段到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供应商在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则在二标段不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内需要的每一车型的所有权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若车辆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所有权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5 月 19 日-2021 年 5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 62号)三楼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31 日9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5 月 31 日9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五室(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24 日17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或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邮箱574571823 @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泰兴市北二环路
联系方式:1381599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7701421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印爱民
电 话:13852888122
项目联系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雪芬
电 话:17701421886
附件: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清理小区“僵尸车”及占道停放、拖拽违法停放车辆、其他情形必须时道路清障服务(项目编号:TXS20210517348)的采购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招标项目名称) 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 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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